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6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2025年8月14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袁秋丽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王顺民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8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优化等工作。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非独立董事王顺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改选袁秋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改选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郑伯全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苏晓华女士(独立董事)、袁秋丽女士(非独立董事)。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6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袁秋丽女士的辞职报告,袁秋丽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袁秋丽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袁秋丽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王顺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顺民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王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 王顺民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技术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王顺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王顺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