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总院”)于 2021年8月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表中“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中本公司和明兴药业之募集资金专户因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沙面支行搬迁,开户行分别变更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潭村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前进支行。除此之外,上述两个专户涉及的户名和银行账号等其他信息均不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80.76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6,170.29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产生的效益体现在本公司的整体效益中,该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至2016年12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1,238.2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17年1月3日出具信会师报【2017】第ZC10002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1,238.2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工作已于2017年2月9日完成。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0.8亿元、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的募集资金10亿元的用途变更为收购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编号为2018-095和2018-098的公告,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编号为2019-024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何济公易地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38,428.87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的募集资金10,472.5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金额为准)的用途变更为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编号为2020-075和2020-076的公告,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编号为2020-088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公司已将原何济公易地改造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按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将变更资金划转至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之研发投入中的11,842.90万元变更至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38,400.00万元变更至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2日、编号为2021-046和2021-048的公告,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编号为2021-063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除上述外,本公司未有其他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分别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编号为2018-095和2018-096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编号为2019-099和2019-101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实施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编号为2020-075和2020-076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为2022-051和2022-053的公告)。 除上述外,本公司未有其他延期募投项目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己完工但尚未完全达产,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已完工处于项目运营期内。前述4个项目均处于投资回报期内,各募投项目产生的税后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运算得出。何济公药厂易地改造项目已终止,变更投向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5-05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一、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对《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统称“本次修订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制度的主要调整内容包括:(1)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将本次修订制度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2)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权限及范围;(3)删除监事会相关章节及内容;(4)将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5)明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以及(6)进一步优化调整相关条款表述等,具体修订内容如附件所列示。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步废止,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现任监事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解任,在此之前,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说明: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专节,删除《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会”以及“监事”的表述,监事会相关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第十二条,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总经理和(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表述统一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章程》中,除日期、文号、电话、地址、股份数、注册资本,其他涉及数字的描述统一以中文数字表示。 5.《公司章程》中关于“会议主席”、“会议主持人”的表述统一调整为“会议主持人”。 6.《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年会”表述统一调整为“年度股东会”。 7.因香港登记公司已于2025年年初更名,《公司章程》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统一调整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8.《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描述统一调整为“法律、行政法规、上市所在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9.上述修订在不涉及实质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