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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017 公司简称:绿的谐波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 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 “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本公司将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及到账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50号《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5.06元,募集资金总额1,055,453,2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93,155,485.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62,297,766.57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向特定对象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008号《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448,8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3,099,192.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60,938.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2,038,253.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4)0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000.00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25,000.00万元。 三、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可有效提高研发效率,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从而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实际补流34,000.00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 2025年1-6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7,584.56万元用于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4 年 2 月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50 万台精密谐波减速器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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