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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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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5-02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为更客观反映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不再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仅对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个别关联方债权计提专项准备。通过此变更,使坏账计提政策更贴合关联方应收款项的实际风险状况,提升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2025年08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分析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准确地对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因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故公司认为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由原“账龄分析”组合变更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并由原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对比 变更前: 应收账款 ■ 组合类别: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 ■ 变更后: 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款 ■ (三)变更实施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04月01日起执行。 (四)具体影响 本次变更涉及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的坏账处理。 1. 对历史财务数据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已披露报表,不影响以往年度财务指标。 2. 对当期的财务影响 不影响合并净利润及净资产。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变更有助于更准确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公司经营实际,确保了会计核算的客观严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合规性。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5-01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相结合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程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监事程晨、蒋道军、向开均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关于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监事程晨、蒋道军、向开均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5-018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林新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林新阳、王乐祥、刘继春、魏同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林新阳、王乐祥、刘继春、魏同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和实施; 2、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林新阳、王乐祥、刘继春、魏同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关于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关于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和实施; 2、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该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三位委员郭华平先生、王全弟先生、王乐祥先生均同意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向子公司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向子公司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徐善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简历后附)。 该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三位委员王全弟先生、谢单先生、林新阳先生均同意聘任徐善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简历: 徐善彬,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2013年荣获宁波市劳动模范,2014年荣获浙江省劳动模范。历任宁波亚洲浆纸业生产处长,宁波亚洲浆纸业生产经理,宁波中华纸业战略转型项目负责人,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总监、江苏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5-022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汇纸业”)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丰”)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65,274,000美元。 ● 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博丰的注册资本由5万美元变更为16,532.40万美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政府产业政策的调整、市场供需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都会对子公司的运营结果产生较大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另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及备案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博丰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65,274,000美元,增资完成后,香港博丰的注册资本由5万美元变更为16,532.40万美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增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4月8日; 注册资本:5万美元; 注册地址:FLAT/RM 2,5/F ,GREENFIELD TOWER, CONCORDIA PLAZA, NO.1 SCIENCE MUSEUM ROAD,TSIM SHA TSUI,KOWLOON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林新阳; 主要业务:各类造纸,化工产品及其原材料的采购,销售,贸易,对外投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博丰100%的股权。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增资后,香港博丰注册资本由5万美元变更为16,532.40万美元,由公司100%持股: 单位:美元 ■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3,684.4288万元人民币,持有乙方100%股权。 2、乙方:BOFENG GROUP HOLDINGS (HK) LIMITED(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批与认可 鉴于甲方系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此次甲方对乙方的增资的各项事宜,须依照有关规定经由甲方的董事会审议并同意。 第三条 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甲方以货币方式分期向乙方增资16,527.40万美元。 第四条 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乙方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万美元变更为16,532.40万美元。 第五条 有关手续办理 为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成立并生效后,乙方即向相关部门申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协议文本及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目标公司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且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增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内部结构,推进出口业务发展。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仍直接持有香港博丰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事项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博丰的增资,风险可控。 (二)政府产业政策的调整、市场供需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都会对子公司的运营结果产生较大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及备案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通过日益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5-02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日 至2025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2、4、5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5-018、2025-019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领航者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以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一8539966 传真:0533一8537777 邮编: 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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