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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万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1,489,971股后的股本140,750,029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4,075,002.90元(含税)。 综上,2025年度中期公司合计拟分红金额14,075,002.90元,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8%。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解海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8人,实际到会人数为8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以记名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鉴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半年度评估报告全面的反应了2025年半年度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与营业收入、业绩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万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1,489,971股后的股本140,750,029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4,075,002.90元(含税)。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杨柳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张丹女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张丹女士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丹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并调整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恒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该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能。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3.52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3.27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5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4日及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5月29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3.5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3.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5月29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40,458,318×0.25)÷142,240,000≈0.2469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3.52-0.2469)+0]÷(1+0)≈63.2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3.2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6.4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9%。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3.2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2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4%。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573,498.99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1,446,906.14元。 为积极回报全体投资者,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财务水平,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1,489,971股后的股本140,750,029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4,075,002.9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非独立 董事并调整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杨柳先生离任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杨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杨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了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丹女士的任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非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宋红松、陈田安、唐云、李明、张丹。 张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张丹女士简历 张丹,女,出生于1986年3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2021年就职于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国际合作业务局,历任客户经理、副处长。2021年至今,就职于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一部、投资四部资深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日 至2025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8月28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dbkj@darbond.com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邮编:265618 电话:0535-3467732 传真:0535-3469923 邮箱:dbkj@darbond.com 联系人:于杰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527号文《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002.7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52,543,951.12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48.88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35,894,306.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04,132,893.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35902385410508的人民币账户内,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2)第21002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部分款项(如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票据等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41,770,682.00元,截止报告期末,41,770,682.00元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金额已全部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8日和2024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300.00 万元和4,920.00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5年半年度共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753.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 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 规情形。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15日,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及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及新制定的部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款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等非实质性变更,也不再逐项列示。 ■ ■ 公司代码:688035 公司简称:德邦科技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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