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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5年上半年,我国电力消费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矛盾继续缓解,煤炭市场价格震荡下行。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电量营销中心、技经中心、燃料协调管理中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五大中心”集约化、专业化效能,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优化机组运行,加强成本管控,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多措并举努力提升经营绩效。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13亿元,同比减少3.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7亿元,同比增长157.96%。 上半年,公司紧抓影响经营效益的关键环节,不断提升火电业务价值创造能力。通过积极争取替代电量、保供奖励电量,强化设备可靠性管理提高容量电费获取率,优化现货市场报价策略,抢发效益电量等措施提高火电机组市场竞争力。上半年,公司控股运营14家火电公司共完成发电量242.69亿千瓦时,完成上网电量225.34亿千瓦时,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2,062小时,平均利用小时数高于区域平均水平;平均上网结算电价440.19元/兆瓦时(含税),同比下降0.11元/兆瓦时,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深化与长协煤企战略合作,不断拓宽采购渠道,构建多元化的燃料供应体系;对燃煤实行科学调配,确保公司整体成本最优;推进燃料管理数字化转型,实现智能精准管控。上半年,公司综合标煤单价718.26元/吨,同比降低124.51元/吨,优于区域内平均水平。 上半年,公司持续推动资产结构优化升级,构建多能融合的新型能源体系。目前公司累计并网光伏发电容量68.65万千瓦,在建项目容量65万千瓦,备案及储备项目容量191万千瓦;成立河北建投泜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快推进临城抽水蓄能项目核准工作;原创技术液态空气储能中试项目完成省科技厅“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同时针对规模化应用场景全力推动耦合示范项目落地;探索开展虚拟电厂平台建设工作,申报第一批新型电力系统虚拟电厂试点项目,积极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控股西柏坡电厂四期2×66万千瓦项目、任丘热电二期2×35万千瓦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计划2026年实现投产运营;同时参股投资定州三期2×66万千瓦、沧东三期2×66万千瓦、秦电2×35万千瓦项目和衡丰二期2×66万千瓦项目。 公司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与管理运作的详情,请参阅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55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9月4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3层,邮政编码050051,信函请注明“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3日-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3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电话:0311-85518633 传真:0311-85518601 联系人:罗先生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本通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00”;投票简称为“建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47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5日分别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全部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5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年1-6月)》。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后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秦刚先生、李建辉先生、邓彦斌先生、王涛先生、李国栋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文件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231,141,279股(含本数)。如计算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逐项表决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发行时的具体方案,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相关事宜,并在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等,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内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及其项下的完成交割所需的其它应予签署的文件、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所有申请文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就新股发行和股份认购进行的书面通讯(如有)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上市、锁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四、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应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盈利预测(若有)等发行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六、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出资、增资和/或借款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项至第(十一)项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三)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纪要。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48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5日分别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届监事会现有监事5人,全部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全面客观地回顾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其中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监事会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文件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231,141,279股(含本数)。如计算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逐项表决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50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者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52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54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51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53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本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6年3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为量化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本次发行股份上限,即231,141,27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暂不考虑本次发行费用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发行前总股本1,809,299,376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后续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行权等)。 5、公司2025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698.2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984.02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假设2025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025年半年度相应指标乘以2倍,即分别为179,396.47万元和175,968.04万元。 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照较2025年度增长20%、持平、减少20%分别测算(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计算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分别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如上表所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对公司的积极作用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存在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以高效清洁的燃煤火力发电和城镇集中供热为主,主要经营地区在河北、内蒙、山西等地,主要向河北南部电网、河北北部电网供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业开展,与公司现有业务密切相关,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开拓,扩大整体资产和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深耕能源电力行业多年,采用扁平化管理模式压缩管理层级,有效降低管理成本。经营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准确把握政策及市场趋势,以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为宗旨,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制定经营策略,通过快速反应、量价统筹,努力实现增发效益电量,同时积极拓展新产业领域。公司坚持人才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遵循“好干部是干出来的”培养方向,持续推动跨部门跨企业干部、技术人员轮岗交流、挂职任职,加快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科技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干部员工的综合素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90%以上机组为大容量、低能耗性能优良的热电联产机组,实现了清洁绿色发电,节能减排优势明显,机组平均利用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技术。不论在前期项目选址、资源评估、项目施工建设,还是后期的项目运营上,公司均具有良好的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重要引擎,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科技创新机制建设,强化产学研合作和对外科技交流,注重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激发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有19家所属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创建14个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共取得专利80项。 3、市场储备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全社会用电量数据,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2025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电力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储备。 因此,公司在人员、技术及市场等方面具备充分的实力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高效的运营管理。 五、公司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尽可能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股东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如下回报填补措施: (一)合理统筹资金,积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更为合理,财务费用得以下降,公司未来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尽快产生更多效益回报股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尚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在完善内部管控基础上强化协同运作,力争项目按期投产,实现预期效益,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水平,使可能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四)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49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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