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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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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开普勒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伟立成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苏州依智灵巧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并签署《合资设立公司协议》,开展人形机器人灵巧手核心零部件业务。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匈牙利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欧元在匈牙利投资建设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匈牙利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客户对产能配套的更高要求。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及“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长至2027年12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注册批复,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471,62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诚验字[2023]518Z0108号)。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6,723.16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158.75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865.7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6,313.0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1,313.04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45,000.00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各项相关事宜有序开展,“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原计划于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原计划于2026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均已完成部分厂房建设及设备投入,相关资产已转为固定资产并投入使用。
  现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并结合实际需要,经公司综合审慎考量,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后期厂房建设及设备投入实施动态控制,在充分满足当前产能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为切实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最大程度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调整至2027年12月。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并结合实际需要,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节奏。本次调整系基于审慎决策,旨在强化项目质量与效益管控,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始终坚持严格管理和高效使用募集资金,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亦无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重大情形。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成效,确保募投项目成果契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长期需求,实现募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与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基于当前产能实际需求及募投项目推进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调整至2027年12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的生产基地建设,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实际需求情况,合理规划产能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及“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长至2027年12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以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000万股。根据投资者最终的认购情况,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0,451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47元,共计募集资金1,385,999,671.9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1,994.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62,997,677.5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35,033.0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0,362,64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39号)。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43,70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370,5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878,075.5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18,492,424.5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外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3,388,065.65元(此处为不含税金额),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5,104,358.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84号)。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注册批复,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471,62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诚验字[2023]518Z01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9.4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835.61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46.47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095.32万元,该余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2.0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536.60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21.85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5.97万元,该余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287.32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6,723.16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158.75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865.7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6,313.0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1,313.04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4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及2021年10月2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分别与兴业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464,735.32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26.50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218,474.84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864.67元。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450,000,000.00元。
  注2: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1,587,497.79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8,657,524.49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1,835.6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2,536.6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5个项目为: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76,723.1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5月9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后续设备投入并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70.5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借款及后续拟投入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对其增资。该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9.80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5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收益为715.02万元。公司购买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如下:
  ■
  ■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7,095.32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5.97万元。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1,313.04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45,000.00万元。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本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47,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34.27%,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4.92%。本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新建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长至2023年4月。本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二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0月。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三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延长至2024年3月。本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三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3月延长至2025年3月。本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惠州三期项目的后续设备投入并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70.5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借款及后续拟投入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对其增资。该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件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6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附表2: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注2: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在本年度存在少量退款,故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出现负数。
  附表3: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便于公司投资者理解《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现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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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下转B0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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