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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之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1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电邮和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相关文件,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3、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上述第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8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7,323,117.52元(未经审计);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70,723,406.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81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22,319,1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3,963,211.68元(含税),占本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2025年中期和第三季度报告后,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涉及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的议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姚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唐甜甜女士、章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沛先生、唐甜甜女士、章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修订情况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 ■ ■■ ■ ■ 除上述对照表中的内容外,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个别文字表述、标点符号及条款序号等调整和修改不再逐条列示,同时,公司拟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部分制度修订情况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3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电邮和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3、关于取消监事会涉及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上述第3-7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8、董事会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上述第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日 至2025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25年8月29日9:00-17:30 4、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 系 人:刘岚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 真:(028)86660740 电子邮箱:zqb@xzyy.cn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11 公司简称:西藏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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