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相关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因子公司江动智造和客户江苏泰之星减速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之星”)之间的合作纠纷诉讼,泰之星于2024年1月2日向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提出保全和网络查控申请。2024年9月4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动智造应支付原告泰之星违约金3,397,387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江动智造提出上诉。2025年4月2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动智造应支付原告泰之星违约金2,946,347.34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件已按二审判决结果履行完毕。同时,江动智造反诉泰之星,一审判决泰之星向江动智造支付加工款3,717,574.58元及资金占用费,双方皆上诉。2025年7月28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2、子公司中凯矿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5年7月到期,中凯矿业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目前中凯矿业已收到西藏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25年8月2日至2028年8月1日)。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公告》(2025-034)。2025年4月30日,子公司JDNA与富世华签订商标许可协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向志鹏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4,1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的《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修订、制定后的公司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的部分公司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行政中心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以上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 1 表决通过是提案 2、提案 3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2、会议登记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通讯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24007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00-11:30和13:30-17:00。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9月4日11:30前送达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5) 88881908 指定邮箱:zhny@dongyin.com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6 投票简称:慧业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 附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如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任何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就上述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除部分制度外,上述议案的主要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本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手续,并且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者要求,对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部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及修订了公司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锌价波动导致的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拟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锌期货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金额: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4、决策程序: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特别风险提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有效规避锌价波动导致的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拟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 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3、交易方式:公司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锌期货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4、 投资期限:实际业务开展时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策略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可能造成交易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仅从事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头寸需要对应现货敞口保值需求,不开展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市场快速变动,可能造成现金流压力,以及因未及时补足保证金被强行平仓而产生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合理控制套期保值的业务和资金投入规模,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套期保值计划的拟定已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和止损限额等;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资金风险,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 3、技术风险:存在交易系统出现技术故障、系统崩溃、通信失败等,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从而造成的相应风险。对此,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并具备稳定可靠的维护能力,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4、操作风险:由于内部流程、人员或系统不完善或不当,造成意外损失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 5、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义务或在合约期间内违约风险增加而导致的风险。公司已选择与行业内资信好、业务实力强的期货经纪公司合作,避免发生信用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国家及行业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投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条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及会计核算。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美元远期结汇 2.投资金额:累计总额不超过4100万美元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且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决策程序: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交易目的:以美元为主的结算业务较为频繁,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拟通过远期结汇合约提前锁定汇率成本,以尽量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6.特别风险提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以美元为主的结算业务较为频繁,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拟通过远期结汇合约提前锁定汇率成本,以尽量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 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累计不超过4100万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3. 投资方式:拟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汇,外币币种为美元,并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 4.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预计占用资金:开展远期结汇,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300万人民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远期结汇业务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策略 1. 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远期汇率与届时的实时汇率发生偏离,有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跟踪分析,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控流程不完善而产生业务风险。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实施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操作程序、风险管理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已配备专门人员操作远期结汇,严格执行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3.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并可采取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加强应收账款回笼,尽量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 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存在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合理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尽量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投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远期结汇进行确认、计量及会计核算。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以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其目的在于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具体根据外汇市场的波动、自身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对未来的预判,择机与境内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的远期结汇合同。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业务操作规程,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远期结汇业务开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