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 号)的要求,同意公司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其他信息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是基于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做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组织形式及组织结构、公司形式的变更,亦不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董事会席位拟由9席增加至11席,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4名,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此外,由于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或“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已制定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同意将前述对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同步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中。 1、《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次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审议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将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有效并将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自动失效。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单独或共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变更、备案等事宜,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拟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中(如适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作相应的修改。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同意在公司现有内部治理制度文件的基础上修订并制定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风险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ESG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制度(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含其进一步修订)继续适用并将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自动失效。 上述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同意提名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需要增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同时,根据董事会修订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廖创宾、廖木枝、谭汉珊、郭剑、林军平,其中董事长廖创宾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邹志波、郭剑、谭汉珊,其中独立董事邹志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委员会委员:郭剑、邹志波、廖创宾,其中独立董事郭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谭汉珊、邹志波、廖创宾,其中独立董事谭汉珊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5、执行委员会委员:廖创宾、林军平、蔡中华、徐俊雄,其中董事长廖创宾先生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董事类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席位拟由9席增加至11席,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4名。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监管法规的要求,在已确定的第七届董事会9位董事的董事类型基础上,现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选的2位董事的董事类型如下: 非执行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届时选举的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解浩然先生 上述董事会增选董事的董事类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等与本次H股发行上市有关议案,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进一步授权廖创宾先生、徐俊雄先生(即,公司执行董事)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转授权)单独或共同行使《授权议案》授予的权力,具体办理《授权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务。在符合上述前提的情况下,任何由上述授权人士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即被视为公司适当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董事会在此在所有方面批准、确认和追认由上述授权人士以公司名义或代表公司作出的、与达到上述目的和意向有关的所有行动、决定及签署和交付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与《授权议案》所述授权期限相同。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类型相关情况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 号)的要求,公司拟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其他信息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是基于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做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组织形式及组织结构、公司形式的变更,亦不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董事会席位拟由9席增加至11席,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4名,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此外,由于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或“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已制定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拟将前述对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同步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修订如下: ■ 2、《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修订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次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审议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将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有效并将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自动失效。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单独或共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变更、备案等事宜,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拟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中(如适用)。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董事会席位拟由9席增加至11席,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审议通过的前提下,鉴于公司董事会拟新增独立董事席位,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解浩然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解浩然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解浩然: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曾任和君咨询集团合伙人,主要从事企业文化与领导力等领域的研究、咨询与培训工作。现任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大日广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解浩然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解浩然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于2025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2为特别决议内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董秘办。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8月29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15073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