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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5-039 |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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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合计持有的27,764,410股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创源”)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与新创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曹璋先生拟向新创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87,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王建青女士拟向新创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76,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曹璋先生和王建青女士本次合计转让股份27,764,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3%。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5.21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22,296,676.10元。 同日,曹璋先生与新创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曹璋先生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30,562,419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对应的表决权,弃权期间为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不再持有任何剩余股份之日止。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新创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黄涛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及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曹璋、王建青)》《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5年8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内容,本表中比例均按照不剔除回购股份的总股本来计算,即以公司总股本213,016,872股为基准计算。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新创源取得公司27,764,41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3%),且曹璋先生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30,562,419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对应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由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变更为新创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变更为黄涛先生。 新创源基本情况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K8FXL7J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万昌盛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四)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2305-12 (五)注册资本:39,500万元 (六)成立日期:2025年5月27日 (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八)股权结构: ■ (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创源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注:黄涛与张海燕系夫妻关系。 (十)实际控制人:黄涛 (十一)黄涛先生为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集团总裁。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创源持有的公司股份在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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