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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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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6号)同意,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5,489,57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9,411,106.5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58,415,381.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0,995,724.9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8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90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主承销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8月8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因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原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设立的专项账户对应的监管协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设立的专项账户对应的监管协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开发区支行设立的专项账户对应的监管协议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设立的专项账户对应的监管协议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
  2、上述专户余额为主承销商直接汇入公司专户的金额,未扣除承销费之外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独立财务顾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向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该专户的使用不可支取现金,不得开通网上银行、银企直联、电话银行、移动银行等对公自助渠道或单位结算卡业务(查询功能除外),不得办理跨机构通存通兑业务,不得购买支票和商业汇票等可托收借记凭证,不得办理质押,不得作为保证金账户及办理其他业务(但乙方按规定扣收手续费等银行费用或其它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已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将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主办人任成、莫凯、黄思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邮件抄送或传真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主办人。丙方更换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上述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协议自动终止。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90号)。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099.57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5,489,57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9,411,106.5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58,415,381.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0,995,724.9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8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90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35,941.11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金额为435,941.11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430,099.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期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吴岚女士、净春梅女士、李丽娜女士、傅和平女士、陈燕红女士为公司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上述委员均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吴岚女士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期持股计划顺利进行,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期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等;
  (4)代表本期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管理本期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期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6)决策本期计划份额转让、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7)办理本期计划份额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8)依据持股计划审查确定参与人员的资格、范围、人数、额度;
  (9)制定及修订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10)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拟定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本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期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发行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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