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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62,738,73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13%,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0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西典新能(603312)、易德龙(60338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西典新能(603312)、恒立液压(60110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庆,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西典新能(603312)、易德龙(60338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达利(002850)、科力尔(002892)、万讯自控(30011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庆、项目质量复核人黄绍煌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907,543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0月11日非交易过户至“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3.92元/股。该次过户股份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过户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过户完成时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实际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本次分配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为316.70万份,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20.04%。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及其份额分配)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确定。原则上,预留份额应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12个月内确定对应持有人。预留份额的持有人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本次分配情况如下: ■ 注:(1)经管理委员会同意,离任人员份额与本次预留份额一并分配。上表中份额含离职人员份额14.40万份,占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0.91%。 (2)上表中最终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上 述计算结果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为 13.92元/股。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一)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分二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如下: ■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绩效考核 预留份额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锁比例,预留部分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个人进行绩效评价,依据个人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确定持有人当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持有人个人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与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的对照关系如下所示: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事项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向参与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其他说明 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后的后续安排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盛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拟以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62,738,73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13%。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盛建华先生、潘淑新女士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盛建华先生、潘淑新女士、高宝国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盛建华先生、潘淑新女士、高宝国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 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分配情况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7)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盛建华先生、潘淑新女士、高宝国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39,025,450.88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7,419,073.75元。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61,6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4,753,17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156,846,8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738,732.00元 (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13%。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前,《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过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均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7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西典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拟新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0,000 万元。 ●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加快做大做强公司新技术路线产品的发展,公司拟将FCC车间在新设子公司下独立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设立。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拟开展的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西典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枫智能产业园(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从CCS行业向上游信号采集产业链延伸的重要一环,公司将FCC信号采集组件车间独立至子公司模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使其做大做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现金流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经营发展战略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出发的慎重决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8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电子”) ● 增资金额: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对“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汽车电子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汽车电子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2,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3,025,267.5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04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该项目主要给宁 德时代宜宾基地,及周边电池厂和整车厂配套。由于终端客户新增上海工厂,原计 划在成都配套的部分项目,应客户要求,需在苏州就近配套。对“成都电池连接系 统生产建设项目”新增苏州子公司实施主体和苏州实施地点,实现成都、苏州两地 就近配套。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和研发组织架构下,子公司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亦 承担了电池连接系统新产品开发、工艺制造技术及其他前瞻性技术的研发职能,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 艺开展研发工作,公司拟新增子公司-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本次,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对“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汽车电子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汽车电子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7NCY8Y8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2-04-27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盛建华(SHENG JIAN HUA)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金枫路35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汽车电子增资,是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增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与汽车电子、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9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的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2,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3,025,267.5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04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部分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且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包括场地设施建设投入、研发课题投入,涉及研发课题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以及研发材料费用等零星支出。公司已与银行机构签订代发协议,由银行机构进行代发,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综上,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按月度统计募投项目薪酬相关费用及税金缴纳情况,编制以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表。 2、公司财务部根据汇总表,定期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根据自有资金方式支付情况定期做募集资金的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集资金支出台账,记载包括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在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4、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 式监督,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有合理原因,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证券代码:603312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5年8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持股计划的出资金额、股份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与最终实施结果可能存在偏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若参与对象认购比例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获股东会批准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本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本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四、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参与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为不超过1,80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 元。最终规模根据持有人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西典新能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77.5862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48%。 其中拟首次受让58.8411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量75.84%,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364%;预留18.7452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量的24.16%,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16%。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受让股份数量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及其份额分配)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确定,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有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等。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3.20元/股,购买价格(含预留份额)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董事会召开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2)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期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期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十、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审议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十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第一章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的目的在于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公司代码:603312 公司简称:西典新能 (下转B04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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