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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329 公司简称:达仁堂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5-029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国准则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以及国际准则的中期报告。 据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管理层所知,没有任何其他信息将致使该报告不确实或具有误导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2025-03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5-032号)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保方案框架内,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协商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根据新加坡交易所规则对公司现行关联人交易一般性授权进行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郭珉、王磊、幸建华、毛蔚雯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5-030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无误,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5-032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概述 1. 投保人: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管理职责的雇员 3. 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 保险费:人民币25万/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间: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保方案框架内,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协商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2025-031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72号)文件批准,公司2015年6月19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564,3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836,079,987.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人民币21,739,987.68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814,340,000.00元。 2015年6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6月2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12020002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用于募投项目为人民币669,880,123.56元,收到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人民币62,884,532.39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7,205,894.98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名称已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由“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披露的临时公告2022-019号、2022-02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8月18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调整投资规模和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截至2024年末,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终端营销网络及推广体系项目、亳州产业园建设项目一中药饮片建设项目已完成预期实施目标批准结项,亳州产业园建设项目一中药提取与制剂项目根据市场预期和公司战略规划批准终止,滴丸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完成预期建设目标批准在调整投资规模后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形成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20,727.16万元(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于2015年7月21日签订《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目前,公司已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成都道支行(030201052930033059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12001660800052535320)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详见临时公告2025-028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8月3日止(募集资金置换基准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8,334,868.31元,该金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专审字[2015]12020001号专项报告,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34,868.31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5年5月26日,本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调整投资规模和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形成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20,727.16万元(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将15,013.85万元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即公司拟将“大健康产业功能性植物饮料”项目变更为“滴丸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相关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8月10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18-025号。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18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发生变更的议案》。即公司“亳州产业园建设项目”原计划采用项目实施主体亳州公司的各方股东同比例增资方式投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但随着项目的进展,股东方天津津联智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由于自身投资方向发生调整,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亳州公司29%股权。为确保该募投项目按原计划开展,经双方股东协商,由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该29%股权。同时,为集中力量推进募投项目进展,同时为更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公司完成股权收购后,按照项目建设的优先顺序,对“亳州产业园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重新分配,首先为满足“中药饮片建设项目”15,000万元投资总额的需要,分配募集资金15,000万元到该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400万元分配到“中药提取与制剂建设项目”,需增加投入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相关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8月10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18-024号。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发生变更的议案》。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调整投资规模和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终端营销网络及推广体系项目、亳州产业园建设项目-中药饮片建设项目结项,亳州产业园建设项目-中药提取与制剂项目终止,滴丸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在调整投资规模后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727.16万元(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相关意见。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临时公告2025-008号。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调整投资规模和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募集、存储和使用的相关信息。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津药达仁堂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5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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