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4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25年8月1日下午15:00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1.00、2.00、3.00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提案4.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1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蔡晓鹏。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5年 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4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函》。银河证券作为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托刘方昌先生、费菲女士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现因保荐代表人刘方昌先生、费菲女士工作变动,保荐机构需要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银河证券另行委派郭玉良女士、乐景浩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刘方昌先生、费菲女士对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郭玉良女士、乐景浩先生。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郭玉良女士简历 郭玉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委保荐代表人, 2009 年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曾主导和参与了科林环保、恒久科技、中设咨询等IPO项目及新野纺织、焦作鑫安、瑞贝卡、钧达股份、浪潮信息、通宇通讯、瑞普生物等再融资项目。 乐景浩先生简历 乐景浩:男,保荐代表人,具有6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主要参与或负责了南方精工(002553.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瑞普生物(300119.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韵达股份(002120.SZ)可转债、威尔药业(603351.SH)可转债、特锐德(300001.SZ)独立财务顾问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