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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5-038 |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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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15至15: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小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563人,代表股份468,148,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61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443,529,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5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59人,代表股份24,618,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5%。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林昕律师、张卓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7,490,6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6%; 反对471,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6%; 弃权18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977,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16%; 反对471,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2%; 弃权1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林昕律师、张卓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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