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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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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5-035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7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6%)的公司副总经理唐昕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9%)。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收到唐昕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高级管理人员的名称:唐昕
  2、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8,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1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其所持有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账户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唐昕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9%),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减持开始日期为2025年9月5日,拟减持截止日期为 2025年12月4日,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唐昕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唐昕先生此前关于股份减持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9 月 19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等相关议案,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379,061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根据《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广州证券鲲鹏岭南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在重组中为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2,599,000股,认购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1.08元/股,总计金额139,596,920元。上述认购股份于2017年5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承诺的锁定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限至2020年5月21日。唐昕先生在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份额遵守了上述锁定期限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副总经理唐昕作为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其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份额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其自身证券账户中。
  此外,唐昕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唐昕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唐昕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唐昕先生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唐昕先生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唐昕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唐昕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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