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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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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双方达成调解,经法院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合同一项下欠付货款本金210,177,000元(人民币,下同)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已付款逾期违约金为669,309.60元,欠付货款违约金7,594,090.60元);合同二项下欠付货款本金23,4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00,280元;律师费800,000元;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 97,400元。合计243,538,080.2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双方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该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以绵阳高新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埃克森”)及其设立时的两位股东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发投”)、深圳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克森新能源”)为被告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本次诉讼的调解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苏05民初827号】,经法院调解,公司与绵阳埃克森、绵阳发投及埃克森新能源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绵阳埃克森同意向瀚川智能支付剩余货款金额为209345000元,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自2025年8月起至2025年12月止,每月月底前至少支付现金不低于 3000000元;
  2、于2025年9月30日前,绵阳埃克森承诺与瀚川智能、本案所涉设备供应商以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由绵阳埃克森代替瀚川智能清偿应付设备供应商货款金额 65432000 元(以下简称“三方协议抵扣应扣款”);
  3、于2025年12月31日前清偿债务金额不低于148432000元(含三方协议抵扣应付款);
  4、剩余债务 60913000 元,绵阳埃克森应自2026年1月至6月,每月最后一日前向瀚川智能支付3000000元;2026年7月至9月,每月最后一日前支付4000000元;2026年10月至12月,每月最后一日前支付6000000元;2026年12月31日前付满48000000元后瀚川智能同意免除剩余债务12913000元,但若绵阳埃克森未能及时、足额履行前述付款义务的,则债务金额不予减免;
  (二)瀚川智能同意绵阳埃克森以三方协议抵扣应付款项,但若有任何一家已经签订三方协议的上游设备供应商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瀚川智能主张权利,该案件所涉的三方协议抵扣无效,绵阳埃克森应于瀚川智能收到该案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 30 日内将抵扣金额以现金方式向瀚川智能支付,而且瀚川智能有权拒绝绵阳埃克森再要求以三方协议抵扣应付款;
  (三)若绵阳埃克森有任何一笔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款项逾期支付超过7日,或者以三方协议抵扣应付款逾期超过 30 日,绵阳埃克森还应额外支付违约金 12000000元,瀚川智能有权就所有剩余欠付款项及前述违约金一并向法院对绵阳埃克森申请强制执行;
  (四)埃克森新能源同意对绵阳埃克森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瀚川智能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一并将埃克森新能源列为被执行人;
  (五)绵阳发投承诺按照绵阳埃克森现行公司章程约定,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认缴注册资本金68000000元汇入绵阳埃克森指定的银行账户履行出资义务。瀚川智能在本调解书生效后解除对于绵阳发投的全部保全措施,同意在前述出资期限前不对绵阳发投采取法律措施;
  (六)绵阳埃克森承诺绵阳发投的出资款仅用于绵阳埃克森清偿对瀚川智能所负债务,不作他用;
  (七)案件受理费1259490元,减半收取629745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97400元以及律师代理费400000元,由绵阳埃克森负担,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支付给瀚川智能;
  (八)各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绵阳埃克森与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货款金额(含税)合计为 420620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绵阳埃克森已经支付公司货款金额为211275000元(其中以债务承受方式(由绵阳埃克森公司为公司清偿上游设备供货商应付货款)抵扣货款金额 77398400元,实付金额为 133876600元),剩余货款金额为209345000元。
  目前双方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公司与绵阳埃克森、绵阳发投及埃克森新能源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苏05民初827号】。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34343400元。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绵阳埃克森项目下公司应付供应商货款为68704000元。调解协议尚需各方按期履行,该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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