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19日。截至2025年8月12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即2025年8月19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仍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19日,因此若《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转托管等业务,且不再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