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直接持有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2,92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8%;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后,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28,74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93%,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 ● 张崇舜先生、陈玉英女士和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莱”)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1,110,000股,除陈玉英女士无股份质押外,安吉谆莱及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7,740,000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8.78%,占公司总股本的16.40%。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接到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将其质押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将其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基于相关融资需求而定。 二、股份质押展期的情况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陈玉英女士无股票质押情况外,安吉谆莱及张崇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存在部分股票质押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