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ST亚振 公告编号:2025-072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亚振桥公司博物馆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8日 至2025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8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亚振桥 电话:0513-84296002 传真:0513-84295688 邮箱:business@az.com.cn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ST亚振 公告编号:2025-070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高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吴涛先生、范伟浩先生、孙承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孙承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补选董事及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杨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到期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杨林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补选董事及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三、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2)。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ST亚振 公告编号:2025-071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补选 董事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高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钱海强先生、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余继宏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黄周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高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高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江苏亚振家居有限公司设计研发总监;钱海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钱海强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黄周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余继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余继宏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董事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以上辞任董事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职责。 鉴于新任董事长选举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高伟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公司完成新任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三、补选董事、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吴涛先生的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合格,提名吴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范伟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孙承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合格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林先生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持有保荐代表人证书、证券执业证书,熟悉证券相关的知识、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鉴于杨林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聘任正式生效。在杨林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之前,董事会拟推荐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以上新聘任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 涛,男,1970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济南域潇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域潇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今担任山东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工作顾问;2009年至今担任山东省侨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2022年6月至今担任山东省工商联常委。 吴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118,240,460股股份,与范伟浩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范伟浩,男,198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现任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范伟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14,358,853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承东,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职律师。历任山东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山东天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合伙人,现任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合伙人。 孙承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 杨 林,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高级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VP、济南域潇集团有限公司上市资产部部长。 杨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