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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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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和2025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共涉及回购注销40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以上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40万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0万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并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注册资本变更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15: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家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0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324,525,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233%,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195,047,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2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9,477,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0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派律师朱华丽、田宇民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28,739,487股;反对603,800股;弃权134,4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23,787,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7725%;反对60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1%;弃权1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042,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69%;反对60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875%;弃权1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29,049,587股;反对277,900股;弃权150,2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24,097,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8681%;反对2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6%;弃权1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3%。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52,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35%;反对27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67%;弃权15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1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朱华丽律师、田宇民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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