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3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并于2025年8月12日13:2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应到会8人,实到会7人,分别为姜少波先生、杭宇女士、马军民先生、王相品先生、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其中副董事长王出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姜少波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以现场和视频方式进行,由公司董事长姜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二、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姜少波先生、王出先生、杭宇女士、马军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申请2025年度及2026年度新增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同时在不超过使用期限和可用额度范围内,该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按实际业务发生时的约定为准,借款利率定价以发生借款时金融机构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参考值,经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利率,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控股股东天山建材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文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上海思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为8,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
  该事项全文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新疆鄯善石材工业园区道路建设PPP项目和解协议〉的议案》;
  该事项全文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五、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以网络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28日内的规定时间。
  会议通知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3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2025年度及2026年度新增借款额度
  为确保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申请2025年度及2026年度新增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同时在不超过使用期限和可用额度范围内,该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按实际业务发生时的约定为准,借款利率定价以发生借款时金融机构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参考值,经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利率,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
  (二)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4名关联董事姜少波先生、王出先生、杭宇女士、马军民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少波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45,431,590.12元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
  经营范围:石灰岩开采、石膏开采(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建材行业投资;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机械设备、工业电器、电子产品、钢材、管道的销售;建材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房屋、机械设备、场地租赁。
  财务状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天山建材总资产731,861万元,净资产221,730万元,营业收入117,294万元,净利润-27,274万元。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天山建材总资产772,217万元,净资产217,880万元,营业收入35,747万元,净利润-3,279万元。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天山建材持有公司股份56,139,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1%,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天山建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是公司向控股股东天山建材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申请2025年度及2026年度新增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同时在不超过使用期限和可用额度范围内,该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按实际业务发生时的约定为准,借款利率定价以发生借款时金融机构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为参考值由双方协商浮动利率,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天山建材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今年年初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天山建材借款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3,266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类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天山建材发生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六、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控股股东天山建材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予以核查,认为本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帮助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3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统股份或公司)计划以其项下部分资产(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与上海思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拓租赁)开展联合售后回租赁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联合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为国统股份,联合承租人为国统股份全资子公司桐城龙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龙源)。目前国统股份已收到思拓租赁审批通过的融资租赁方案书。此次业务预计融资总额为8,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二)本次事项已经2025年8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思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46J3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9号1906室-C
  法定代表人:张恒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6月7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与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
  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思拓租赁总资产为113,524万元,净资产为64,210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576万元,实现净利润2,352万元 。
  (三)思拓租赁与国统股份及国统股份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国统股份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思拓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物:国统股份及桐城龙源项下的部分机器设备。
  (二)标的物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及状态:交易前归国统股份及桐城龙源所有。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标的物账面原值为14,624.87万元,评估值为9,102.10万元。
  (五)所在地:租赁物实际使用场所为准。
  四、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国统股份。
  (二)联合承租人:桐城龙源。
  (三)租赁物(标的资产):国统股份及桐城龙源项下的部分机器设备。
  (四)租赁方式:采取联合售后回租赁方式,即国统股份及桐城龙源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思拓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期内承租人国统股份按合同约定向思拓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五)担保方式:子公司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作为增信措施。应收账款质押金额为4,649.62万元。
  (六)标的资产价值:账面原值为14,624.87万元,评估值为9,102.10万元。
  (七)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八)租赁期限:36个月。
  (九)租赁利率、租金及还款方式:以最终与思拓租赁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思拓租赁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国统股份及桐城龙源具有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归国统股份及桐城龙源所有。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合同,具体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实施细则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联合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拟进行的联合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思拓租赁签署本次融资租赁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3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和解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合鄯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鄯石)就与鄯善县人民政府、鄯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鄯善石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继续履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行政协议)纠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在该案件诉讼过程中,三方当事人围绕项目合作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谈判。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三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拟共同签署《新疆鄯善石材工业园区道路建设PPP项目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二)本次事项已经2025年8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原告):新疆天合鄯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被告):鄯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鄯善石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丙方(被告):鄯善县人民政府
  (二)主要达成以下确定性条款:
  1.共同确认本项目总投资为518,044,642.13元,确认PPP合同第五十条约定的“当年政府可用性付费数额计算公式”中的项目资本金为116,282,700.00元。
  2.确认甲方另行投入本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为43,319,242.13元。乙方及丙方应在从2025年起的连续5年时间里,无息向甲方还清43,319,242.13元。其中,2025年支付2,000,000.00元,2026年支付6,000,000.00元,2027年支付10,000,000.00元,2028年支付10,000,000.00元,2029年支付15,319,242.13元。每年度应付资金须于当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
  3.确认乙方及丙方在2020至2024年间欠付的项目可用性费用,共计172,926,202.20元。自2025年7月1日起,由乙方及丙方自2025年至2032年按照以下金额分8年向甲方支付完毕(2025年支付500万元,2026年支付1000万元,2027年支付1000万元,2028年支付1500万元,2029年支付3000万元,2030年支付3500万元,2031年支付4000万元,2032年支付2792.62万元)。
  同时,乙方、丙方须以尚未支付的可用性费用为基数,按照当期1年期动态LPR为计算依据,向甲方计算并支付欠付可用性费用的利息。甲方根据上述原则,每年以6月30日和12月31日两个时间节点分别计算出当期应收取的本、息金额,并向乙方提交书面资金申请,乙方须在收到资金申请的30日内付清相应的款项,不得拖延。
  4.确认2020年至2024年间,甲方因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另行筹措资金产生相应的融资成本,因未约定融资利息,现三方一致同意,所涉及融资成本按当年1年期LPR计算,金额为10,802,639.06元,由甲方与乙方(及丙方)各自承担50%,即甲方承担5,401,319.53元,乙方(及丙方)承担5,401,319.53元。该融资成本应在法院调解书出具后的6个月内由乙方(及丙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5.确认2025年至2029年度可用性费用支付计划。2025年至2029年项目可用性付费依据付费公式计算逐年支付,支付时间:上述金额按照年度阶段性支付,每个付款阶段的具体金额及时间,由甲方依据当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为时间节点,提前45日向乙方送达书面付款申请函,乙方收到申请函后须及时筹措资金以保障在30日内完成向甲方的支付。
  6.明确三方同意运营期考核不与可用性费用挂钩,同意自2025年8月1日后的项目运营维护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接或者由乙方按照合法合规程序指定的具有资质和实力的运营维护单位承接,此后项目运营维护工作及绩效考核与甲方无关,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此前,甲方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工作期间,因项目运营维护劳务分包等关系与第三方产生的所有矛盾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丙方无关。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签署PPP合同的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7.明确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损失,违约方须以违约责任对应资金额度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和丙方不履行调解书任一阶段的支付义务,经甲方催告30日内仍不能履行的,甲方有权就调解书中明确的当期应付未付部分款项及违约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明确争议解决,因PPP合同和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的相关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PPP合同和本协议向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协议生效: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和解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加速解决公司与项目政府方的债权债务及项目其他争议事项纠纷,有利于公司避免耗费大量精力和资源应对漫长的诉讼法律程序的风险,是基于当前实际情况下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利益的选择,能够有效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订《和解协议》后,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及以后年度的利润、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严格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并就该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3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8日15: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5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内容均登载于2025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7日,每日10:00-13:00、15:00-17:00。
  (二)会议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0063)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8月27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0063,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25年8月22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