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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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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翠微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等相关治理制度全文。
  1、《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融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翠微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治理制度全文。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翠微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8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8日
  至2025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1、1.02、1.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 .02、1.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大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5年8月27日下午17:00。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2025年8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1、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独立董事”专节,删除“监事会”章节及“监事”表述,原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
  2、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3、完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包括调整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程序等,完善“内部审计”章节相关内容;
  4、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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