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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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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与会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董事张朝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保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保障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长邸淑兵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任报告,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朝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张朝华女士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
  公司原董事孙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任报告,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选举王兴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会的信息将另行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邸淑兵先生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孙恺先生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张朝华(主任委员)、乔延江、王钊。
  法治建设委员会:陈加富(主任委员,简历附后)、王钊、唐智强。
  提名委员会:王桂华(主任委员)、王钊、潘宝侠(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件:
  张朝华女士,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拟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加富先生,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主管药师,执业药师。曾任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同仁堂科技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拟任本公司董事会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潘宝侠女士,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副经理兼财务总监,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经理兼财务总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拟任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王兴武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共享中心主任、司库管理中心主任,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本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注: 邸淑兵先生辞去本公司任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邸淑兵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邸淑兵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邸淑兵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推进公司深化改革,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邸淑兵先生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付出的辛勤努力及无私付出,诚挚致谢!
  二、选举新任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朝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张朝华女士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注:同仁堂数科指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同仁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孙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孙恺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孙恺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孙恺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等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的补选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同意选举王兴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会的信息将另行公告。
  王兴武先生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张朝华(主任委员)、乔延江、王钊。
  法治建设委员会:陈加富(主任委员)、王钊、唐智强。
  提名委员会:王桂华(主任委员)、王钊、潘宝侠。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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