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达透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透医疗”)就Regen Biotech, Inc.违约事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并于2025年8月7日获得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立案。达透医疗仲裁请求确认《独家代理协议》有效并继续履行,若上述仲裁请求未得到支持,初步索赔损失人民币16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投入的相关市场开发成本损失,因无法向终端客户供货而发生的违约损失,以及合同期内可得利益损失等),并保留根据案情进展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前述索赔金额进行调整的权利。 ● 本次仲裁将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不排除仲裁被申请人提出仲裁反请求的可能性。目前,公司无法正常继续销售AestheFill,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1、案件号:(2025)深国仲涉外受8781号 2、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达透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Regen Biotech Inc. 3、仲裁请求: (1)裁决确认《独家代理权协议》有效,申请人在独家代理权有效期(至2032年8月28日)内享有AestheFill产品的独家代理权; (2)裁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独家代理权协议》,按照约定向申请人供应AestheFill产品; (3)如上述第(1)(2)项仲裁请求未得到仲裁庭支持,则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损失,暂计为人民币1,600,000,000元; (4)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法律费用; (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达透医疗保留根据案情进展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前述索赔金额进行调整的权利。 4、仲裁事项与原因 Regen于2025年7月18日晚间以邮件方式向达透医疗送达《解约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解约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2)。 二、风险提示 1、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达透医疗根据《独家代理权协议》的约定,主动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不排除仲裁被申请人提出仲裁反请求的可能性。 2、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权益,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2025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4)。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