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本行三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薛文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3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1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吸收合并盐城滨海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吸收合并镇江润州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吸收合并常州钟楼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不再设立监事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律师:朱正形、黄亦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