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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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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7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58,7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4%)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戈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14,6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4%)。
  一、张戈先生的持股情况
  张戈先生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58,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历年分配的红股。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2,514,6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4%。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和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戈先生在首发时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07年1月24日至 2008年1月24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二)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张戈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的规定,对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张戈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张戈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张戈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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