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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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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68 公司简称:宁波富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铝型材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公司将与铝型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铝业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铝型材公司)转让给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645.79万元。此次出售铝型材公司100%股权后,合并报表范围不再包含铝型材公司。同时,公司将吸收合并贸易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贸易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5-04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华秀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鉴于公司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补选唐丰收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公司董事会补选唐丰收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补选完成后,公司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2025-047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宋凌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宋令吉先生、独立董事魏杰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魏会兵出席了会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宋令吉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议案关联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倪金丹、李朝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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