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12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71,148,000.00元,占前述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970%。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3、场内简称:京能光伏(扩位证劵简称:中航京能光伏REIT)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4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基金管理人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在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的基础上进行以下项目的调整:取得借款收到的本金、存货的变动、期初现金余额、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当期资本性支出等,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合理相关支出进行预留。 经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71,150,164.05元。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文件材料,亦可通过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avicfund.cn)咨询本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 关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产品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银平台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兴业银行银银平台自2025年8月12日起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新增销售基金: ■ 二、兴业银行银银平台适销的机构投资者可到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赎及其他业务。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兴业银行银银平台 公司网址:f.cib.com.cn 客服电话:95561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avicfund.cn 客服电话:400-666-2186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