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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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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5-06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于近日收到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唐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627民初3345号】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2025)冀0627执保453号】,申请人刘静超向唐县人民法院请求对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价值7,198,600元财产进行保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涉及诉讼事项累计6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6,690万元(诉讼本金,不包括相应利息,最终以收到的立案文书等为准),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0.34%;已披露涉诉事项累计4项,详情可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涉案金额合计为4,970万元(诉讼本金,不包括相应利息),占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2.26%。
  ●根据公司初步自查,除上述涉诉借款外,汇银木业原实控人崔会军、王兰存及汇银木业尚有未偿还的借款金额合计约3,089.35万元。鉴于债务尚在核查中,同时部分债权人可能通过诉讼等途径进一步主张权利,上述未偿还的借款金额存在不断增加的可能性。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全面核查相关借款的真实性、完整性,聘请了专门诉讼律师积极应诉,同时,公司将采取法律等手段,减少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积极向相关责任人采取追偿手段,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前次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1、2025年6月,因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申请人王三全、王东仙、王新旺(以下简称“三原告”)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将汇银木业的成品库房及库房内所有成品板材货物查封,查封的资产账面金额约5,000万元,同时,将汇银木业的主要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冻结账户资金约80万元。查封、冻结的资产账面价值预估为5,080万元。
  为减轻诉讼保全对汇银木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经协商,汇银木业与三原告就财产保全的具体行为措施达成和解协议,一致同意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并对库存产品的查封转为“活封”。详情可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5日、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2025年8月,申请人赵全来向唐县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名下股权等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保全标的金额为10,930,666.67元。根据《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王兰存、崔会军名下价值10,930,666.67元的股权等财产。汇银木业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经济开发区长古城工业园区内的砂光线、锯切线、翻板器、热压机各一套被查封。详情可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上述公告披露后,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晚间获悉唐县人民法院针对本次财产保全措施之财产追加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轮式吊车等8台设备和部分成品木板,上述被查封的资产暂由汇银木业负责保管,可正常使用,保全标的金额仍为10,930,666.67元。
  二、本次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汇银木业名下价值7,198,600元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其中,被执行人汇银木业部分库房内的木板及配件库房零件被查封。
  根据《执行笔录》,上述被查封的财产暂由汇银木业负责保管,可正常使用,但不得恶意转移、变卖、毁损、过度使用。
  公司目前涉及诉讼的情况:
  ■
  注:第6项(2025)冀0627民初3345号涉及金额为《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金额,实际诉讼本金以后续收到立案文书等为准。
  三、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原因
  根据《民事裁定书》,上述资产被查封主要系申请人刘静超与被执行人汇银木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刘静超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所致。根据公司初步自查,除上述涉诉借款外,截至本公告日,汇银本业原实控人崔会军、王兰存及汇银木业已知尚有未偿还的借款金额合计约3,089.35万元。鉴于债务尚在核查中,同时部分债权人可能通过诉讼等途径进一步主张权利,上述未偿还的借款金额存在不断增加的可能性。
  目前汇银木业尚未收到相关法院就前述财产保全所涉的诉讼案件立案受理通知书、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案件情况以汇银木业后续收到的法律文书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民事裁定书》,本次汇银木业部分库房内的木板及配件库房零件被唐县人民法院查封,该事项将对汇银木业正常生产及销售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汇银木业尚未收到上述案件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起诉状和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诉讼结果为准。如果最终判决汇银木业承担责任,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对其经营将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若上述相关资产被司法处置,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亦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情况,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全面核查相关借款的真实性、完整性,聘请了专门诉讼律师积极应诉。同时,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法律等手段,减少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积极向相关责任人采取追偿手段,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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