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皖江”)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回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引入安庆皖江作为投资者,同时公司与安庆皖江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二、拟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及安庆皖江拟签署《补充协议》,针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内容为准): 甲方: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安徽丰元”)13.5569%的股权。 1、2025年8月31日前,乙方按照《回购协议》第3条约定的回购价格,以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甲方回购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受让安徽丰元总股本比例0.8128%的股权,回购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2、2026年6月30日前,乙方按照《回购协议》第3条约定的回购价格,以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甲方回购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受让安徽丰元总股本比例0.7780%的股权,回购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3、2026年12月31日前,乙方按照《回购协议》第3条约定的回购价格,以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甲方回购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受让安徽丰元总股本比例0.7582%的股权,回购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2027年6月30日前,乙方按照《回购协议》第3条约定的回购价格,以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甲方回购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受让其持有的安徽丰元所有股权。 注:股权回购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1)各期股权回购或转让价格=各期回购股权对应增资价款总额×[1+6%×实际支付股权增资价款日起至甲方实际收到回购价款之天数÷365]-甲方已经根据各期回购股权所获得的补偿款及分红。 (2)各期回购股权对应增资价款总额=1.5亿元×各期回购股权比例/13.5569%。 (3)本合同所涉及的回购比例数值保留四位小数。按照合同约定具体回购金额执行,实际回购比例的尾数可能出现与按保留四位小数计算结果不一致的情况,此等差异均归因于在数值计算过程中采用了四舍五入的处理方式。 5、《回购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上述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回购协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6、每期回购事项完成后,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及时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工作。 7、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双方完成相应审批流程获得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署的《补充协议》以公司与安庆皖江签署的《回购协议》中回购相关条款约定为基础,在满足安庆皖江流动性管理需求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安徽丰元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而确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针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7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666号双子星广场A2 东塔楼39层丰元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1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8月2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王成武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