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上市公司名称: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筑博设计 股票代码:30056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先林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权益变动性质: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徐江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西藏筑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北楼14层134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27-4彩田路深业花园C栋27B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西藏筑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北楼14层136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其所任职、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徐先林 ■ 2、徐江 ■ 3、西藏筑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5、西藏筑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徐先林为公司控股股东,徐先林、徐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先林和徐江系兄弟关系,2015年9月25日,徐先林、徐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上均保持一致行动,保持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 筑先合伙、筑为合伙、筑就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徐先林为筑先合伙、筑为合伙、筑就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筑先合伙、筑为合伙、筑就合伙受徐先林控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徐江持有公司股份14,0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35%),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筑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西藏筑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909%),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39,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以上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徐先林持有筑博设计33,72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071%,其中25,294,800股为高管限售股份;徐江持有筑博设计12,75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77%,其中10,518,000股为高管限售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徐先林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先林为筑先合伙、筑为合伙、筑就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先林、徐江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徐先林先生、徐江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 徐先林 2025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 徐江 2025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西藏筑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西藏筑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8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 徐先林 日期:2025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 徐江 日期:2025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筑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 徐先林 日期:2025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筑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 徐先林 日期:2025年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筑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 徐先林 日期:2025年8月1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