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85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五人)。董事王卓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周志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赵忱先生、独立董事李莉女士、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晓纯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经董事长、总经理周志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聘任孟凡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审计师,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二)关于申请对参股公司北京蓝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北京蓝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蓝禾国拍”)为公司二级参股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1,500万元,主要从事拍卖业务。公司出资375万元,持股比例为25%。北京蓝禾国拍已无正常经营业务,属于公司非主业、五年以上未分红等需退出企业,公司已对该笔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为提高管理效能,压减法人户数,公司拟向法院申请对北京蓝禾国拍实施强制清算。本次申请实施强制清算不会使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相应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该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卓先生、 徐阳雪先生和赵忱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关联方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资”)拟为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手续费或其他对价。 董事会认为,对于关联方渤海国资本次提供的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手续费或其他对价,是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此项担保有助于公司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成功率、降低发行成本,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无偿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6)。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2日 简 历 孟凡美,女,40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部部长。历任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职工监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 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六、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七、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86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无偿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现专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优化债务期限结构,进一步推动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期限拟不超过10年(含10年)。为支持公司发展,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成功率,公司关联方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资”)拟为本次发行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手续费或其他对价。 (二)关联关系 渤海国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渤海国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王卓先生、徐阳雪先生和赵忱先生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手续费或其他对价,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得同意,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都大厦-5层 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法定代表人:申建国 5. 注册资本:1,186,159.969695万元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6737497530 7.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8.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渤海国资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和主要财务数据 1. 历史沿革 渤海国资成立于2008年5月,由天津市国资委批准并出资组建。2012年,天津市国资委将渤海国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联控股”),2020年,天津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津联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渤海国资的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国资委。 截至2025年3月底,渤海国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18.62亿元,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涵盖食品、医药生产及流通和公共事业等。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渤海国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四)渤海国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支持公司发展,渤海国资无偿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需要就该项交易向渤海国资支付担保费、手续费或其他对价。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保证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债务人: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 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及期限 本次债券为被担保债券,即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以监管部门最终注册/批准的金额和期限为准)。 2.担保的方式 本协议担保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应以实际发生并有合法凭证为准。 4.保证期间 若本次债券为一次性发行,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本次债券到期之日起2年;若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间分别计算,每期公司债券的担保期间为该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及该期公司债券到期之日起2年。 5.保证人就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全部担保责任,保证人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担保费用、手续费或其他对价。 6.保证人为发行人发行的本次债券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出具《担保函》。如《担保函》与本协议存在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保证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担保函》的内容履行担保责任。 7.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事宜获有权主管机构核准或批准且成功发行之日起生效。 上述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关联方渤海国资本次提供的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手续费或其他对价,是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此项担保有助于公司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成功率、降低发行成本,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 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624.02万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和审议标准。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无偿担保,有助于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成功率、降低发行成本,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无偿担保的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的担保协议》 (三)《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的不可撤销担保函》 (四)《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