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8月6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通过天天基金、蚂蚁基金、腾安基金对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详见2025年8月6日公告);考虑到之前的影响因素已消除,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8月12日起恢复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蚂蚁基金、腾安基金对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2、投资者可以登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成长策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 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国成长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富国成长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的更新、基金实际运作等对基金合同及《富国成长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因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的更新、基金实际运作等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5年8月14日起正式生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安排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代码为025191。本基金将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赎回费率如下表: ■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3、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与原有的基金份额相同。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吕铭泽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符合要求的基金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包括因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更新、基金实际运作等对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将据此相应修改,并将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 附件:富国成长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8月11日发布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059号文准予注册的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4年8月16日生效。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7月23日证监许可【2025】1520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变更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即2025年8月11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照附件二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2025年8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4、如果本基金根据本公告“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章节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则上述表决票继续有效,按其于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以下简称“二次开会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比例进行计票。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25年9月10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本公告“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4、授权效力的认定如下: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既进行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的,则以送达的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2)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多次授权同一代理人但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若授权不同代理人且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授权无效,不计入有效表决票。 (3)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授权的,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以委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即视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4)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见。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5)如果本基金根据本公告“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章节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持有人大会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的有效授权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变更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通过;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基金管理人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二次开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的有效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会务常设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网址:www.fullgoal.com.cn 2、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颖华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按规定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后基金合同生效的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转型事宜获表决通过,为保证本基金顺利变更基金托管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7、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期间基金业务办理事宜,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8、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变更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 附件二:《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 附件一:关于变更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托管人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 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变更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为保证本基金顺利变更基金托管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在调整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后基金合同生效的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附件二: 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本表决票可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 4、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5、如果本基金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公告“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章节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且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时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公告有效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登记在册的,本表决票继续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9月10日的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本人(或本机构)对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本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富国中证通信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8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