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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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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
  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关于“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将统一删除,并相应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章节。为适用《公司法》措辞而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对引用条款的编号等序号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同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拟制定、修订的治理制度中第20-32项制度仍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锦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报出《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63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37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07.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8,490.91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8,490.9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17.58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0.55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172.0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4.1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项目的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为9.26元,均已转出至普通账户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和国泰君安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4357100125*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4月,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2022年5月20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桂林银行临桂支行签订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1084100204*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注:*1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4357100125)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4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1084100204)对应的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7月顺利投产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也已于2025年6月使用完毕,该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5年6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490.91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上半年,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未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7月顺利投产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也已于2025年6月使用完毕,该项目已结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项目的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为9.26元,均已转出至普通账户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28,307.15万元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4年7月。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表1: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
  ■
  附表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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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3166 公司简称:福达股份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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