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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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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1222 证券简称:源飞宠物 公告编号:2025-033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针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7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自营托管单元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该账户为平安证券收益互换业务下专用对冲账户,该交易是平安证券相关部门根据收益互换业务开展情况而进行的程序化对冲交易。相关部门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该程序化对冲交易与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之间不存在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建立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1222 证券简称:源飞宠物 公告编号:2025-032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1号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庄明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5,914,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72.14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5,449,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71.9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5,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0.246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491,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6.1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026,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5.85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5,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8,380,460股的0.24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90,89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2,509,540股,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8,380,460股。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85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11,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33,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16%;反对47,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121%;弃权11,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85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11,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33,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16%;反对47,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121%;弃权11,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85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4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11,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33,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16%;反对47,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121%;弃权11,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崔白、吴雨欣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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