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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 暨减持计划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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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 暨减持计划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高大鹏先生持有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8,029,79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98324%。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6日和2025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和2025-062)。截至2025年8月8日,高大鹏先生于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10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6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高大鹏先生持有公司74,231,399股股份,其持股比例由7.98324%降至4.99986%,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 注:1、因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激励计划,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2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于2025年6月25日由1,478,469,890股变更为1,484,669,890股。截至2025年6月25日,高大鹏先生持有公司117,179,699股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7.93%被动稀释为7.89%。 2、减持比例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之间的差额。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三、其他说明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高大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231,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86%,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高大鹏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股票简称:大位科技 股票代码:600589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位科技 股票代码:6005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高大鹏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年8月8日 签署日期:二○二五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位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位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由于本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大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期间减持其所持有的大位科技850,100股股份,持股比例由7.98%降至7.93%; 2、因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激励计划,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2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于2025年6月25日由1,478,469,890股变更为1,484,669,890股。截至2025年6月25日,高大鹏先生持有公司117,179,699股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7.93%被动稀释为7.89%; 3、高大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8月8日期间减持其所持有的大位科技42,948,300股股份,持股比例由7.89%降至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高大鹏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共74,231,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6%,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大位科技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大鹏先生拟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合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因公司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2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于2025年6月25日变更为1,484,669,89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应调整减持计划之减持数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1%,即减持数量不超过14,846,6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2%,即减持数量不超过29,693,300股,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4,539,900股。 高大鹏先生于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4,105,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9,69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完成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除本报告披露的上述信息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大鹏 签署日期:2025年8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大鹏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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