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纯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丁肖立先生提名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议补选姚巧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姚巧红女士简历附后。 截至2025年8月8日,丁肖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6%,符合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的主体资格。 本次补选姚巧红女士为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巧红女士,1970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福建省福安市财政局阳头财政所总会计、万鼎硅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及内审部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福建联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姚巧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任职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配偶控制的公司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予以相应修订。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公司总股本由745,959,694股增加至752,439,694股,需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基于上述事项,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删除监事会整章内容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删除“关联交易”整节内容; 4、“第四章 股东”、“第五章 股东大会”内容合并至新章程“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5、不再设“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监事选举程序”、“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专节,该部分内容调整至新章程股东会职权; 6、不再设“董事会议事规则”专节,该部分内容调整至新章程董事会职权; 7、不再设“董事会秘书”专节,该部分内容调整至新章程“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8、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因上述修订及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文字表述、标点符号等非实质性变更,不再逐项列示。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