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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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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7月2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矫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6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 6 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6日
  至2025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8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3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 6 号楼行政楼三楼会议室,电话:0512-80179506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 6 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潘晓婵
  联系电话:0512-80179506
  联系传真:021-31167528
  邮政编码:201600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前次使用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2,264,335.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958,661.6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号),经审验,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2)
  2、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账号:34050173740800001734)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12月27日销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641454254)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5月9日销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在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晶华新材实施本次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2,264,335.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958,661.6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23年7月18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350,195.56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427,872,801.54元,汇入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永丰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50131000945297528)。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36,222,997.10元,累计支付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2,122,826.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2,648,733.70元(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7,980,900.00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546,996.41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5,032.6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70,000,000.00元,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993,401.21元。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9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7,199,7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6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390,093.9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152,79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237,302.6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2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27,390,093.92元,累计支付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4,336,511.5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237,302.60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4,865.29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203.00元,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830,942.0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8月7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2025年6月,公司因发行需要,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负责公司2024年度简易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东方证券将承接原光大证券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 2025年6月初,公司、东方证券与存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剩余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5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6月11日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012.29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晶华新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已出具“天衡专字(2025)01015号”《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17,012.29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7,139.71 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变更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利息收入。
  注2:“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将募集资金总额 43,622.30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26.43万元后,根据募集资金净额42,395.87万元对各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原因系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差额,故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5: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
  注6:该项目于2024年6月结项,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系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是将募集资金总额 22,739.01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15.28万元的净额。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7月2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的设置,《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及相关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 2025 年 8 月26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化工新材料产销量单位为吨;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
  公司代码:603683 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下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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