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隆邦”)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三维隆邦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期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临淄支行”)与三维隆邦签署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同意在《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2025年8月8日起到2026年8月8日止)内向三维隆邦提供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金额4,000万元,其中用于本外币贷款和出口打包放款的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 为此,公司与青岛银行临淄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上述授信期限内为三维隆邦与青岛银行临淄支行签署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本金余额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 本次公司为三维隆邦提供的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CJBH280U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刘万祥 6、成立日期:2023年5月9日 7、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三维隆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淄博隆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邦化工”)持有其4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1、三维隆邦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2、保证人: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山东三维隆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自2025年8月8日起到2026年8月8日止,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本金余额最高限额)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具体执行情况以公司、三维隆邦同银行发生的实际业务为准。 (二)反担保情况 隆邦化工、公司、三维隆邦三方同日签署了《反担保合同》,隆邦化工自愿以其持有的三维隆邦40%股权(即150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及其派生的全部权益为公司与青岛银行临淄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承担的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具体内容以隆邦化工、公司、三维隆邦三方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累计最高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4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4.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5%。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