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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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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8月0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66,0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557,605股)为65,442,395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明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孔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已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郁寅、杜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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