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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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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符合条件家庭
五环外购房不限套数
● 本报记者 董添

  ● 本报记者 董添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8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提出,符合条件家庭在北京市五环外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通知明确,符合北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限套数。即京籍居民家庭、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不限套数。同时,通知明确,对成年单身人士在北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
  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政策不变,京籍居民家庭五环内限购2套,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五环内限购1套。
  同时,通知从四方面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一是扩大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对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由此前认定为二套房,调整成认定为首套房。以房屋总价400万元,公积金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30年为例,由二套房调整为首套房后,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月供最高减少253元。
  二是加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在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大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在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购买五环内住房不低于35%、购买五环外住房不低于30%,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不再区分五环内外。
  三是提高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额度。通知明确,由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0万元提高至可贷15万元。借款人申请120万元贷款,由原需要缴存公积金11年零1个月,降低为缴存7年零1个月。
  四是落实《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缴存职工购买北京市新建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可通过提供网签合同编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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