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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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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42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17,786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的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92,188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5,123,416股的 0.5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调整后):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33元/股,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19元/股。 4、激励人数:共55人,全部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一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后续并购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A+、A、A-、N五个等级,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事业合伙人: ■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企业合伙人: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以后年度,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于2024年6月13 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70.408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09.21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88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格为23.59元/股。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6、2025 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7,786股。 董事会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6月13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各项归属条件: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共计4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7,786股。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15.70%,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93%,激励对象当期拟归属的49,484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1,428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但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归属196,538股,剩余289,160股由公司作废。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其个人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60%,其当期拟归属的11,811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91,88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7,786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 年6月13日 (二)归属数量:417,786股 (三)归属人数:48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授予企业合伙人的价格为23.19元/股,授予事业合伙人的价格为21.3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55名,本次授予中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1,428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因即将离职,根据其考核结果归属196,538股,剩余289,160股由公司作废。故,共计4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48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以归属417,786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具体内容符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43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或“本次H股上市”)的审计机构,以及公司完成本次H 股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德勤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行,属于德勤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位于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期35楼,经营范围为审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风险管理以及税务服务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其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德勤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进行执业质量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勤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具备发行H股并上市项目相关的审计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因此,同意聘请德勤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聘任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4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制定、 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制定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调整及制定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草案)》情况 基于公司拟于境外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定了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1。 除附件1所列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变更、备案等事宜(如涉及),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二、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前述对《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以及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公司对如下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并形成草案,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上述制度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原公司治理制度继续适用。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因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而修改的公司章程附件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修订/制定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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