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郑湘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郑湘女士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郑湘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郑湘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郑湘女士在独立董事改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独立董事改选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湘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郑湘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周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周健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 三、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周健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周健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 简历 周健,男,198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本科学历,持有美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英国仲裁师、中国律师执业资格证。2009年9月-2011年9月担任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助理咨询、财务咨询;2011年9月-2012年7月担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审计、会计;2012年7月-2012年10月担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洛杉矶分所项目经理、审计、会计;2012年10月-2014年4月担任科沃斯机器人有限公司内审经理、内部审计;2014年5月-2023年10月担任上海至臻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审计、会计;2023年10月-2025年6月担任北京天驰君泰(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周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瀚川智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5日 至2025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8月22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6 电话:0512-62819001-60163 传真号:0512-65951931 邮箱:IRM@harmontronics.com 联系人:鄢志成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