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及时到各销售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可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届满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第30天)起(含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