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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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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监事会履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拟开展海外市场拓展工作。鉴于海外农药业务存在部分国家或地区农药产品登记制度复杂且周期较长、不同国家或地区要求差异巨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存在系统性准入壁垒或隐性壁垒等多重挑战,导致海外农药业务前期投资较大、投资周期较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投资风险较高,同时上市公司资金出境还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为降低上市公司前述风险并有效获取商业机会,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同时避免公司与关联方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颜亚奇先生签署《代为培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委托颜亚奇先生按照市场原则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的海外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为公司代为培育海外农药项目。 待代培育的海外农药标的公司培育成熟,即具备相关农药产品登记资质、满足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颜亚奇先生应及时通知公司,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后注入公司(或公司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指定方)。 颜亚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之子,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且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颜亚奇,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子公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关系的说明:颜亚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与颜亚奇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颜亚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关联方颜亚奇先生代培育海外农药的标的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颜亚奇先生在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设立的相关代培育主体(具体名称、注册信息等以实际注册成立的标的公司为准),具体海外目标市场区域包括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国家或地区。代培育标的成立后,即开展相关农药产品登记等市场准入工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如代培育标的在条件成熟,即具备相关农药产品登记资质、满足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指定方)与颜亚奇先生(或其指定主体)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转让程序并确定转让价格。 培育标的相关代为培育业务或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和风险由颜亚奇先生承担;颜亚奇先生代为培育及处置的收益,归其所有。公司不就相关培育事项向颜亚奇先生支付报酬或费用,也不承担培育风险。 五、《代为培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协议由公司(甲方)与颜亚奇(乙方)签署。(甲方、乙方,合称“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二)代为培育事项 2.1 鉴于海外农药业务前期投资较大、投资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投资风险较高,为降低上市公司业务出海的相关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甲方同意乙方代甲方培育符合甲方海外业务发展需要的海外农药项目。 2.2 对有条件直接由甲方投资、实施的上述业务或资产,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进行投资或收购,不得以代甲方培育业务或资产的方式,侵占或损害甲方利益或商业机会。 (三)代为培育原则 3.1 合规性原则:代为培育事宜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不得导致甲方及乙方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3.3 符合甲方及甲方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代为培育方式 4.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或其所控制的企业在海外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设立公司作为代为培育标的的实施主体,具体实施情况以乙方或其所控制的企业实际出资及在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4.2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培育海外农药标的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为准。 4.3 乙方承诺代为培育期间不占用甲方资金,不侵犯甲方资产。双方因培育事项发生的关联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代为培育标的的处置 5.1 单个或多个代为培育标的成熟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代培育标的持续稳定盈利、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具体标准由甲方解释)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启动将相关代为培育的海外农药标的公司股权注入甲方(或甲方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指定方)的程序。甲方(或甲方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指定方)、乙方(或乙方指定主体)将另行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确定转让价格。 5.2 单个或多个代为培育标的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乙方应向甲方说明原因,届时甲方与乙方协商具体解决方式。 5.3 在培育过程中,乙方如认为代为培育标的不具有可行性或预计前景不具有盈利性或预判存在难以达到培育条件的其他情形,并拟终止培育的,乙方应书面征求甲方同意终止培育。乙方应在甲方同意终止培育后对所持代为培育标的股权进行清算注销或进行其他处置。 5.4 在培育过程中,甲方如认为部分或全部代为培育标的已不再适合甲方业务发展需要,或者由于市场、政策变化等其他原因,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对相关代为培育标的的培育,乙方需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终止培育工作并尽快对相关标的进行清算注销,清算注销工作完成后无代为培育标的存续的,本协议相应解除。 5.5 完成全部代为培育或清算工作后,乙方及其控制的主体将不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5.6 乙方代甲方培育业务或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和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代为培育及处置的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就相关培育事项向乙方支付报酬或费用,也不承担培育风险。 (六)其他事项 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完成签署且本协议所约定的代为培育事项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解除/终止情形达成时解除/终止。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可终止本协议。 6.2 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提交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在三十(30)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则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四川分会根据其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和规则在成都进行仲裁。败诉方应当承担为解决争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在仲裁过程中,除协议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事项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由于海外农药业务存在前期投资较大、投资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投资风险较高等诸多问题,同时上市公司资金出境还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为降低上市公司前述风险并有效获取商业机会,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同时避免公司与关联方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委托关联方颜亚奇先生先行代为培育海外农药标的,待代培育的海外农药标的公司培育成熟,即具备相关农药产品登记资质、满足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再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后注入公司(或公司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指定方),从而有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委托关联方颜亚奇先生代为培育海外标的事项,符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先生及其配偶陈润培女士、股东颜亚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实质性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降低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该关联人颜亚奇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00万元;2025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颜亚奇先生控制的成都松尔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82.83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关联股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8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 1.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二)为逐项表决议案,对该议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3.议案(三)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证券账户卡、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时,应提供与传真件一致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以信函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信函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向莹壑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9,投票简称为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5年8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8月26日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非自然人股东的,应加盖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8月22日16:30前与本通知要求的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发行面值总额3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8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20〕008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表格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拟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之间的差额786.04万元(不含税),系本次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支付的与发行相关的费用,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该部分费用应冲减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同等金额的自有资金补足前述差额。 经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4年1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除已使用664.53万元募集资金外,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549.43万元投资至公司二级子公司重庆润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尔科技”)“年产1.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暂缓实施。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8,145.66万元。2025年半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159.4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305.1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5,202.99万元(含累计净利息收入3,294.17 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及时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2020年8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承办行为其下属的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承办行为其下属的成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51050188083600003435、632219004、431500100100080422。2024年1月30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重庆润尔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承办行为其下属的成都骡马市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644221068。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如下: ■ 注: ①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以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得存款利息收入及收益共计3,294.52万元,累计发生银行手续费0.35万元,即净利息收入为3,294.17万元。 ②2024年11月27日,四川润尔与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签订一年期的协定存款合同,四川润尔在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开立专户的子帐户51050188083600003435-0001作为协定存款帐户。四川润尔以专户51050188083600003435中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开立七天通知存款的子帐户51050188083600003435-0002,该账户仅为定期账户,并非银行结算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4,000万募集资金仍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的子帐户中。 ③2025年4月17日,四川润尔与兴业银行成华支行就431500100100080422专户签订一年期协定存款协议。四川润尔用兴业银行成华支行专户431500100100080422的4000万募集资金分别于2025年3月5日办理2,000万的七天通知存款,2025年6月13日办理2,000万的6个月定期存款。 ④2025年4月25日,四川润尔、重庆润尔分别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就其专户签订一年期的对公“民生盈+”组合存款产品服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9.4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05.1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及对现有技术中心优化升级,提升了研发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研发需求,同时为完善公司产业链、提高公司原药自给能力、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经公司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2024年1月4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暂缓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549.43万元变更用于“年产1.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润尔变更为重庆润尔,实施地点也由位于四川省简阳市的成都市空天产业功能区化工集中区(即平泉工业园区)变更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煤电化园区,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深交所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号、2023-087号),2024年1月5日公司在深交所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号、2024-004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2,000吨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型制剂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年产50,000吨水溶肥料(专用肥)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投项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确认: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95.92万元,其中:年产22,000吨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型制剂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已投资1,136.78万元;年产50,000吨水溶肥料(专用肥)生产搬迁技改项目已投资324.02万元;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投资635.12万元。经2020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095.92万元置换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的资金。2025年半年度,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尚在使用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25,202.99万元(含净利息收入3,294.1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披露用途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786.04万元(不含税),系本次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支付的与发行相关的费用,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该部分费用应冲减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同等金额的自有资金补足前述差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及下表《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 附件2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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