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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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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5日
  至2025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已披露在2025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邮编:317000
  联系人:林涛
  联系电话:0576-85322099 传真:0576-85678867
  邮箱:zjwsfr@ws-chem.com
  (三)登记时间:2025年8月2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上午9点,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4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姚媛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提名潘东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基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在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等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东辉先生:中国国籍,男,1969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总裁、首席人力资源官,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复星旅游文化集团非执行董事,上海复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东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将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陈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邵砺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要求,公司将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将“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相关章节,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等;《公司章程》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
  3、将《公司章程》中总经理调整为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调整为副总裁(副总经理);
  4、新增第五章的第三节独立董事和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内容;
  5、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涉及条款编号按修订后内容相应调整;
  6、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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