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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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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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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统一将阿拉伯数字调整为中文数字、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故不进行逐条列示。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上述修订事项所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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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修订和新增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修订后形成的部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118035 证券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8月25日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意注册,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国力转债”),债券期限为6年。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召开“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上午10:30
  (三)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8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七)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参会回执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7: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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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19日-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务必同时将上述材料原件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3)。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证券投资部(送达方式详见“五、其他事项(一)会议联系方式”),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securities@glvac.cn;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存档。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国力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会议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36915759
  邮编:215300
  邮箱:securities@glvac.cn
  联系地址: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3:“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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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力转债”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持有债券简称:国力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参会形式:□现场 □通讯
  年 月 日
  附件3: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力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 决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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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请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正确填写。
  2、以上各项议案,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根据“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在对应表决结果处划“√”,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结果无效。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简称:国力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年月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5日
  至2025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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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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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投资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8月22日,下午13:30-15:30;
  6、现场登记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7、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36915759
  传真:0512-36872133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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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
  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力股份”)控股子公司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源通”)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注册资本拟由9,474.1864万元增加至10,974.186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员工持股平台昆山市源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源宇”)认缴,国力源通股东国力股份及上海良泉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对国力源通本次股权激励增发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国力源通股权比例将由96.4286%下降为83.2483%,公司仍为国力源通控股股东,国力源通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国力源通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拟通过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昆山源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其中,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拟通过昆山源宇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44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金额440万元;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黄郅琪先生拟通过昆山源宇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5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金额50万元。
  昆山源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李清华先生和黄郅琪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力源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直流接触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进一步提升国力源通竞争力,提高资本规模、优化资本结构、补充营运资金,建立与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国力源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国力源通长远发展,公司同意国力源通面向其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增资扩股以实施股权激励。
  国力源通拟根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165.55万元,以1.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实施股权激励,激励金额1,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对应股权激励完成后国力源通13.6684%股权)。
  国力源通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拟通过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昆山源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其中,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拟通过昆山源宇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44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金额440万元;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黄郅琪先生拟通过昆山源宇间接参与本次激励,获授予5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认缴金额50万元。
  国力源通股东国力股份及上海良泉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对国力源通本次股权激励增发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本次股权激励全部完成后,国力源通注册资本将由9,474.1864万元变更为10,974.1864万元,公司持有国力源通的股权比例将由96.4286%变更为83.2483%,公司仍为国力源通控股股东,国力源通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国力源通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股权激励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激励人员的具体名单及份额、制定持股平台的管理规则、相关协议的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昆山源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李清华先生和黄郅琪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昆山源宇为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关联法人;李清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黄郅琪先生为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昆山源宇
  名称:昆山市源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EAYMAR1A
  法定代表人:李清华
  成立日期:2025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2025年1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3号房203办公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昆山源宇为公司监事李清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关联法人,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昆山源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昆山源宇拟向国力源通增资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2、李清华先生
  李清华,男,中国国籍,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担任国力源通总经理。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李清华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李清华先生任职以来统筹国力源通各项业务和管理资源,对国力源通产业发展、运营以及战略方针和经营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作用,故将李清华先生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范围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3、黄郅琪先生
  黄郅琪先生,男,中国国籍,2012年11月入职国力源通,现担任执行采购专员,黄郅琪先生为公司董事黄浩先生近亲属。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黄郅琪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黄郅琪先生在采购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故将黄郅琪先生纳入本次股权激励范围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力源通。
  名称: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MG2K68M
  法定代表人:黄浩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9,474.186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6年3月11日至2046年3月10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路28号2号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预计本次股权激励完成前后国力源通股权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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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权属状况说明
  昆山源宇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说明
  本次增资扩股的目的为股权激励,以进一步提升国力源通竞争力,因此公司及上海良泉投资有限公司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国力源通的持股比例将由96.4286%下降至83.2483%,其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综合国力源通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结合未来发展前景及激励对象对国力源通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等因素,为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员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力源通经审计净资产9,165.55万元为基础,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按1.00元/注册资本实施本次激励。
  本次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公司向交易对方或激励对象提供借款或财务资助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国力源通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股权激励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激励人员的具体名单及份额、制定持股平台的管理规则、相关协议的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在此基础上,公司及上海良泉投资有限公司、昆山源宇拟就本次增资签订《增资协议》,相关条款概况如下:
  1.各方当事人
  甲方1: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上海良泉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昆山市源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昆山国力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2.交易对价
  乙方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甲方1、甲方2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3.增资款支付
  乙方应当于收到丙方通知后将增资款汇至目标公司收款账户。
  4.交割日
  在协议签署后,增资款全部支付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各方共同配合完成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对目标公司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5.公司治理安排
  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现有章程继续沿用,目标公司董事会成员为4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6.协议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盖章之后即生效并对各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充分调动国力源通部分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国力源通资本规模、优化资本结构,共同推动国力源通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激励的定价及对应公允价值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力源通83.2483%的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存在因激励对象原因导致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存在由于所处行业或其他外部环境原因导致国力源通发展不顺利,股权激励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力源通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国力源通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可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员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李清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仍需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方可执行。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通过增资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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