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锂源”)和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锂源(印尼)”)均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或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锂源”)为上述下属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45,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常州锂源、江苏锂源和锂源(印尼)均为公司控股公司,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本次担保)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7.41亿元。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江苏锂源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5年7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45,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1日和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39.5亿元。四川锂源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03RN45
  注册资本:83,412.758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504675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锂源为常州锂源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
  名义股本:1,023,722,560,000印尼盾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中爪哇省三宝垄市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锂源(印尼)为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以下简称“锂源(亚太)”)全资下属公司、常州锂源控股孙公司、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锂源(亚太)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常州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公司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均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公司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公司及四川锂源为锂源(印尼)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指债务人在任何融资文件项下对贷款人尚欠或负有的任何及所有款项、债务及责任(不论是实际的还是或有的,不论是现有的还是以后产生的,不论是单方责任还是与其他人共同的连带或按份责任,也不论是作为主债务人、担保人还是其他性质的款项、债务及责任),并包括贷款人于执行或取得该等款项、债务及责任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法律性质的及其他性质的费用、收费和支出。为免疑义,被担保债务除包括融资文件项下贷款本金、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如有)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和开支以及贷款人实现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税费、诉讼费、仲裁费、催收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和差旅费)。
  保证期间:本项保证的保证期间为自生效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和/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或四川锂源为下属公司常州锂源、江苏锂源和锂源(印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少数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10%,其中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的关联方,与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公司管理层参与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目前尚未实缴出资,不享有股东权益;锂源(亚太)的其余少数股东为印尼国家主权财富基金下属公司及其联席投资人,均为财务投资人。常州锂源及锂源(亚太)的少数股东均不参与常州锂源/锂源(亚太)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此外,锂源(印尼)贷款银行偏好于实体运营企业提供担保,要求由担保能力更强的控股股东方全额担保,因此上述公司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对担保业务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包括:设立专职岗位对担保台账进行动态记录与管理;建立项目准入评估机制,通过多维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用途合规性、还款来源可靠性、现金流量充足性等核心要素)开展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偿债能力审查程序,通过持续追踪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及财务变化,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债务履约能力等。该管控体系旨在通过动态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41.7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60.03%。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7.4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86.38%,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7.3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6.05%。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下属公司)拟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前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
  注:上述理财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7日和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序。
  (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6,7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不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87,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5月18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信息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2、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
  (2)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
  (3)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90天、81天和83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已经对其投资风险进行了严格的事前评估,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使用额度未超过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尽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7.78%,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1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5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71%。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